据悉,北海市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列入征信记录。

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经济收入来源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和还款计划,延后到2022年12月31日前还款,在此期间,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