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韶关发布微信公众号发文指出,韶关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

在最高贷款限额内,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的规定按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10倍执行。

目前,韶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单人最高额度30万元,两人及以上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贷款额度为公积金余额10倍且不得超过最高额度。

此次调整在最高限额内,调整了具体可以贷款的额度,对新参加工作缴存公积金余额不多的人将会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缓解贷款安居置业还款的压力。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武俊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