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市明确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自2022年5月24日起施行。

1、非本市户籍家庭首套房贷款首付比例由60%调整为30%。

2、首套房认定标准由本市户籍职工家庭在本市无住房且无住房贷款(含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记录的,调整为本市户籍家庭在本市无住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