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自5月23日起,宣城市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1、统一全市贷款额度上限。

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在宣城市内购买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50万元。符合人才引进政策最高贷款额度增加10万元,上限60万元;符合购买绿色建筑政策的在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上浮20%。

2、取消二次贷款时间间隔限制。

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即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住房。

来源: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