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新冠疫情,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施住房公积金助企惠民政策——返还贷款保证金。降低房地产开发企业存量贷款保证金留存比例,长春城区内房地产开发项目在中心留存贷款保证金的,按未变现(未办理抵押手续)贷款额1%留存。对保证项目未有逾期贷款(连续三期、累计六期)的,高于1%的部分返还给开发企业。

返还贷款保证金业务采取电话预约方式办理,无预约不受理。公积金中心按照电话预约顺序,对申请返还贷款项目进行相关审核后,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相关返还手续。

提醒:被长春市未登记房屋确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第1-26次联合审批会列入诚信黑名单的开发建设单位的开发项目,贷款保证金仍按原缴存比例留存,不予返还。

预约电话:88417255

来源: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