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宁波市象山县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自2022年5月5日起执行。

1、职工按规定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户上调到60万元/户。

2、职工按规定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25万元/户上调到40万元/户。

3、职工按规定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其家庭已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为改善居住条件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最高额度由25万元/户上调到40万元/户。

4、按照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的家庭,职工按规定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户上调到80万元/户。

来源: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象山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