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配合市政府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的发展,

市公积金中心最近出台新规,

调整公积金贷款的购房首付比例,

降至20%!

7月15日,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

《关于执行购房人家庭

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

首付比例20%的通知》,

从今年6月11日至12月31日,

对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满6个月的缴存人,

只要使用公积金贷款在韶关市范围内买房,

则可执行20%的首付比例。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科科长 曾星:

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买首套房或者第二套改善型住房,购房人公积金缴存地和所购房产面积均不设限制,但涉及到有商贷部分,可能有所限制,受托银行只对首套普通住房(140㎡以下)执行20%最低首付比例。

即使出台新政降低了首付比例,

但申请贷款的流程与以往并没什么不同。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科科长 曾星:

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政银行等都可以进行申请,受托银行受理借款申请后,将网上报送申请信息至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核,我们将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至银行及借款申请人。

在市民看来,

降低首付比例至20%有利有弊,

但对于刚需购房者来说,

这样的调整则是一个利好。

市民:

两成对首付来说就好,年轻人更容易买得起房,但对于贷款、月供来说就高了,有利有弊。

今年以来,

我市连续推出多个楼市利好新政,

包括免征契税、降低房贷利率等,

需要买房的市民可以了解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