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上述通知明确,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缴存6个月以上(含6个月)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他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合并计算缴存时间。

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可按实际工资收入认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适当放宽短期负债限额。

此外,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在原有额度基础上上浮50%,即在60万元的基础上上浮50%,最高贷款额度为90万元。

高层次人才夫妻双方均在省直资金中心缴存6个月以上(含6个月),家庭购买郑州市区首套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在80万元的基础上上浮50%,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

适用范围和对象为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省直党政机关、大中专院校、医院、科研机构、中央驻郑单位及省属企业自2017年11月21日以来培养和引进的,经相关部门按照《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豫人才〔2017〕5号)认定的顶尖人才(A类人才)、领军人才(B类人才)、拔尖人才(C类人才)及其他同类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