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2022年6月1日以后,唐山市缴存职工在唐山市行政区域内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购房的家庭,子女及双方父母均可作为共同还款人,可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异地贷款仍按原政策执行。

单身职工贷款购房,其父母可作为共同还款人提供还贷帮助;已婚职工贷款购房,双方父母可作为共同还款人提供还贷帮助。父母贷款购房,子女或已婚子女夫妻双方可作为共同还款人提供还贷帮助。

父母或子女在唐山市行政区域内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在自身还贷能力不足的情况下,作为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子女或父母均可作为共同还款人,参与还贷能力计算,最大限度满足缴存职工贷款额度需求。

单、双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购买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的新建被动式超低能耗自主住宅的,最高贷款额度为96万元。唐山“凤凰英才”人员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曹妃甸片区引进的高端创新人才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二孩、三孩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在符合还贷能力要求的前提下,二孩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可额外最高增加10万元、三孩职工家庭可额外最高增加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