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月09日讯,近期,除了银监会出台的网贷新规提到了校园贷的整改方针之外,重庆、深圳、广州等地也出台了关于整治校园贷的政策。在分析人士看来,校园贷过度授信、超高利率以及线下代理模式等造成风险事件频发,其准入门槛、第二还款来源确认、线下代理、违规催收等方面成为各地监管的重点。校园贷平台的生存空间受到严重挤压,面临着不得不转型的命运。

屡上“黑名单”

昨日,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向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下发了《关于规范校园网络借贷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了关于校园贷业务的“八项不得”,涉及校园贷业务的开展对象、推广手段以及催收方式等多个方面。

《通知》要求,网贷平台不得向未成年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学生提供借贷撮合服务;不得委托学生、校园工作人员、校园商户等在学校开展推销或代理活动;不得开展违规违法的催收行为等。

事实上,随着校园贷引发的裸条催收、大学生跳楼等风险事件的频发,各地加强了对校园贷的风险监测。今年8月底,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了《关于规范深圳市校园网络借贷业务的通知》,其中要求各企业必须审查学生借款用途,学生贷款不得用于消费,对企业的存量业务给予3个月整改期。

除了各地的互金协会,金融监管部门也有所行动。今年8月末,广西银监局联合当地金融办等成立工作组,开展全区校园网贷排查及风险防范工作,并表示将根据排查结果进一步推出校园网贷风险防范工作的意见和措施。早在8月中旬,重庆金融办和教委联合发布《校园贷八项负面清单》,包括不得仅凭学生身份证、学生证等低门槛方式发放贷款,不得以手续费、滞纳金等各种名义变相发放高利贷等。

对于各地的监管举措,网贷之家首席分析师马骏表示,目前各地的态度不一。有些地方只是强调要重点关注,防止发生风险事件,并没有叫停。而各地的互金协会没有监管权限,也只是为会员提供一些自律建议。

线下代理、违规催收成监管重点

从各地已有的规范条例来看,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薛洪言表示,目前校园贷的监管政策集中于准入门槛、第二还款来源确认、线下代理、违规催收等方面,其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限制校园贷业务的发展,从根本上保障大学生群体的利益。

事实上,校园贷监管的侧重点跟其业务属性以及易出现的风险点有关。薛洪言表示,校园贷产品本身存在高利贷、暴力催收的嫌疑,已经引起了广泛的争议。举例来讲,一些小的校园信贷平台,利息按日计取,一般在0.1%-0.2%之间,等额本息下年化利率高达70%以上,且调查数据显示,超过55%的校园分期平台逾期日费率为1%,最高的日费率达到了3%,涉嫌高利贷。高利率和高不良,又成为非法催收和暴力催收的温床,致使校园贷市场负面新闻不断。

除了裸条催收,因学生过度借贷陷入个人征信危机甚至跳楼自杀的负面新闻不在少数。薛洪言分析,大学生群体自制力较差,受借钱消费的诱惑和平台业务员的鼓动,很容易过度借贷,从经验上判断,借款人一旦陷入过度借贷,其还款能力会大幅降低,风险急剧提升。

校园贷平台遭遇生存危机

8月24日,银监会也强调,目前对校园网贷采取“停、移、整、教、引”五字方针,并要求暂停涉及到暴力催收、发放高利贷等违法违规业务。马骏指出,虽然目前关于校园贷并没有真正的监管条例,但并不排除以后下发的可能。

在监管重压下,校园贷的生存空间受到严重挤压,包括趣分期在内的一些校园借贷平台已经宣布退出该业务。对此,薛洪言认为,对绝大多数平台而言,当务之急是加快业务转型,大力发展白领市场或蓝领市场,逐步降低对校园市场业务的依赖。他解释,校园贷的快速发展与线下代理推广、低申请门槛等有着密切关系,目前这些手段均被禁止,校园贷的市场空间大大缩减,或者说基本上很难开展。但这并不代表校园市场没有业务空间,理论上,平台依旧可以借助庞大的学生客户资源开展非授信业务,只是其业务空间和盈利能力相对信贷业务要差很多。

不得不指出的是,校园贷的监管也面临一些问题。马骏表示,对于校园贷并没有真正的监管,目前也没有明令禁止的条例。如果市场需要校园贷的存在,监管层也会考虑是否该一刀切,或让其继续存在,采用更加强效的信息披露方式开展。

薛洪言也认为,目前校园贷监管政策的发布主体以地方性互金协会为主,政策宣示效果已经有了,但缺乏强制约束力,同时也存在地域间政策不均衡的问题。未来政策的真正落地还需要全国性监管机构发布统一的监管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