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访者供图)

直到一家叫“真量科技”的公司以征信威胁为由打电话向杜晓催款,她才反应过来被骗了。

天眼查显示,深圳国银盛达成立于2005年,注册资本7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黄国忠,实控人为李保国。其经营范围涵盖为企业及个人提供贷款担保、贸易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等融资性担保,同时兼营诉讼保全担保、履约担保业务等。

沈阳的车主薛灵与杜晓有着同样遭遇。大概两年前,薛灵刚开始使用享车,那时候的名称叫U卡。“用了U卡一年,优惠力度比较大,好像是8.8折,当时也没出什么问题”,薛灵表示,“改名享车以后也续了费,有500元/月、1000元/月、1500/月和2000/月四档选择,我们用的是1000/月的。”

(受访者供图)

除了车主,享车掀起这场的风暴也毫不意外地波及到了代理商。

林峰回忆,当时签协议的时候定的推广佣金分成三档,月销售额在200万以内佣金为1%;销售额在200万~500万时佣金为1.5%;500万以上的佣金为2%。“代理商当日的业绩,享车会在次日三天内结算1%,次月15号确定当月代理商的佣金收入,每月25号才会按照佣金比例政策发放剩余月度佣金。”林峰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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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以为这是一桩很赚钱的生意,但代理过程远没有林峰想象的顺利。“享车的模式是,从我们这里收取高额代理费,我们去跟用户宣传,收集个人信息上传到平台,平台通过跟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评估信用,但客户的信用通过率极低,推广起来很难。”在林峰三个多月的推广期内,“基本上10个人只有2个人能通过”,他感觉自己被忽悠了。

阮万锦认为,平台通过隐瞒真相的方式使消费者不知情,实际上是欺骗他人并希望以此获利,从法律层面可构成欺诈行为。而依据相关法条规定,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应受访者要求,上述名字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