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小额贷款公司是一起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案外人上海某化工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因拒不腾退两套涉案房屋,在2019年9月被南浔区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刑。同年10月、11月,两套涉案房屋经两次拍卖均遭流拍。2020年2月18日,涉案房屋最终以503万元的价格被一名买家拍下。次日,上述房款即转入南浔区法院执行款案款专户。

  但该小额贷款公司想要拿到这笔执行款并不容易。房屋拍卖之初,法院公告上就已明确房屋过户所产生的税费需按税法规定承担。现今,503万元的房屋拍卖款虽已在法院账户,但是要发放给申请执行人,还需扣除各种税费等费用。该房产在上海,买受人必须到当地办理过户手续,而疫情防控期间,上海实施严格的管控措施,且此时奔赴外地,也存在防疫风险。买受人迟迟无法办理过户,申请执行人所需承担的税费无法明确,这笔钱也就无法动用。

  当下,企业复工复产有序推进,许多小微企业向该小额贷款公司借款,用于购买生产原料、支付工人工资和货款等。资金的不断流出让这家公司的自身运营也捉襟见肘,进而影响到那些急缺资金周转复工的小微企业。

  “如果能拿到房屋拍卖款就好了!”2月26日,该小额贷款公司负责人通过电话和移动微法院向承办法官说明情况,请求法院支招,帮助他们渡过难关。

  企业等不了,复工复产拖不得。“这笔执行款,不仅是南浔某小额贷款公司的周转资金,更是诸多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紧急关头的救命稻草。如果将所需费用预先扣除,剩下的钱就可以提前发给申请执行人了。”执行法官立即将此思路汇报给相关领导,征得同意后,便开始做起了“数学题”。他把各笔需扣除的费用以最大金额进行计算,最终决定提前发放该小额贷款公司执行款300万元,余额待交纳相关费用后,另行发放。

  2月27日,法院发放了300万元执行款;2月28日,小额贷款公司陆续发放给小微企业复工贷款7笔。仅用了三天时间,南浔区法院就打通了小微企业的资金链,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