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有望得到进一步缓解。昨日,从市科技局获悉,市科技局、市财政局修订出台《烟台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将突出发挥“专项资金”的增信服务、风险补偿和信贷补贴功能,有效利用3000万元专项资金,进一步调动合作金融机构和科技型企业两个方面积极性,有效降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贷款门槛和贷款成本,让创新创业的激情竞相迸发。

《办法》的一个亮点是,增设专家评审环节。专家评审委员会成员由技术、财务、金融、风投等方面专家组成,采取对外公开征集和不固定的方式,经市科技金融服务中心初选,报市科技局、财政局批准后,予以聘任。

技术专家涵盖先进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新能源及节能环保、高技术服务业等技术领域。同时,根据业务开展等情况,对专家评审委员会成员适时进行调整。

专家评审委员会主要对企业技术创新、财务状况、管理团队、发展前景等情况进行评议评估,并向合作金融机构出具《推荐函》,以此减少借贷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增加企业的借贷信用。

扩大支持范围,达标企业均可贷款。以往《管理办法》只适用于经市科技局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受益面窄。新《办法》将扩大范围,降低门槛。企业只要符合以下条件:年销售收入不超过4亿元、资产负债率水平不超过70%、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以及较好市场前景和经济社会效益、已形成稳定销售收入,均可申请贷款。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获得市科技局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优化支持方式,大幅提升补偿比例。新《办法》将采取信贷风险补偿和信贷补贴两种支持方式,不仅将信贷风险补偿的比例从20%提高到40%,而且企业只要按期还本付息,就可以申请贷款本金1%的信贷补贴。同时,提高单笔贷款额度上限,扶持力度更大。单个企业的最高贷款额度从200万提高到500万元。

新增科技保险业务,探索风险共担模式。今后我市将开展保证保险,满足不同层次的企业资金需求。在业务模式上将采取“专项资金”+银行、“专项资金”+担保公司+银行、“专项资金”+保险公司+银行三种模式,“政银保”合力善“贷”中小企业。我市还将探索创新科技金融合作模式,鼓励合作金融机构、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不断拓宽科技型企业融资渠道。

企业失信将列入科技信贷信用不良名单。对列入科技信贷支持的企业,在申请或贷款期间如发现在财务报表、项目进展报告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信贷风险补偿和信贷补贴资格,取消其3年内申报国家、省、市各级科技计划的资格。

由于恶意逃避债务导致信贷风险补偿和银行贷款损失的贷款企业,政府和金融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将企业及责任人列入不守诚信黑名单,定期公布,并依法启动债务追偿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