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讯,根据省长郭树清关于《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关于财政供养人员不良贷款专项清理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的重要批示,费县金融办自2015年11月,在全县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财政供养人员不良贷款清收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全面开展宣传发动工作。费县金融办与县农商银行密切配合,结合费县实际,认真制定了《集中清收财政供养人员不良贷款工作实施方案》,两次召开全县集中清收财政供养人员不良贷款协调动员会议,动员全县各部门力量开展清收工作。

精心组织不良贷款清收工作。通过承贷、承保人员供职单位向相关人员及时下达《清收不良贷款通知书》,明确还贷期限、具体要求和组织纪律,经承贷、承保人签字确认后作为还款重要依据,从而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开展。

加强协调督导。纪委、组织部、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局等部门高度重视,抽调人员,成立督导检查组,分组赴承贷、承保人员供职单位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充分调动各方力量,确保清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全县财政供养人员不良贷款清收工作成效显著。截至1月末,清收不良贷款39笔,共计398万元;签订还款协议26户,共计306万元;初步完成财政供养人员不良贷款(共计1086万元)的64.83%。

下一步,县金融办将继续维护金融市场良好秩序,坚决打击恶意逃废债务和骗取贷款、贷款诈骗等行为,为县域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创造良好金融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