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对贫困学生及其家庭是一个利好消息。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次调整的“放宽还款年限”“增长资助周期”“扩大对贷款利率的优惠”等内容,不仅直接考虑到了困难学生和家庭的现实需求,还兼顾了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和机制的长远健康运行,从而让国家的助学贷款制度发挥更有力的作用,让更多困难学生和家庭受益,进一步保障教育公平、助力教育扶贫。

据了解,河北省国家助学贷款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助学贷款两种形式。

校园地助学贷款由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承办,目前在省属公办28所高校开展。贷款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和研究生。开学后,学生向所在高校申请。

据介绍,国家助学贷款本专科生每学年最高申请金额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学年最高申请金额不超过12000元。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贷款学生本人全额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