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邓州市对住房公积金部分使用政策进行调整。

根据邓州市房地产市场发展形势,结合借款人及配偶的年龄、工资收入、还款能力、信用状况和购建住房情况等综合因素,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限额管理。

夫妻一方或单身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由4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限额由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