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这些借款人没想到的是,他们虽然贷到了款,但却有一整套早已设计好的套路在等待着他们。

2月14日,昆明市西山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套路贷”案件。

索要高额拖车费

在借贷过程中,“万浩车贷”提供借贷格式合同,让借款人承担苛刻的逾期责任。一旦逾期,借款人要承担高额违约金,“万浩车贷”就会拖车,并索要高额拖车费和上门费,还要求借款人一次性还清所有本金和支付各种费用。

众多车主被“套路”

2017年11月14日,受害人帅某某以一辆福特蒙迪欧汽车作为抵押,向“万浩车贷”借款3.6万元。

帅某某没有看合同就签了字,“万浩车贷”一方却没有签字,没有填写合同信息,也没有给帅某某合同。合同签完后,“万浩车贷”安排公司员工陈某望负责安装GPS。其后,帅某某被要求交出备用钥匙。

安装完GPS后,“万浩车贷”将3.6万元打给了帅某某。

此后,帅某某还款两期,刚逾期了一次,“万浩车贷”就给帅某某发了一条短信,说帅某某已经违约,公司已派人把车子开到了玉溪,让帅某某到玉溪某酒店去处理。

2017年12月17日14时,帅某某到达玉溪,“万浩车贷”的冯某周、杨某根、张某明、柯某阳等人说他违约了,需要出1万元的拖车费、7.2万元的违约金,如果5天内凑不出8万元,公司就要把他的车子卖掉。无奈的帅某某表示,他会继续想办法还钱。

2018年1月6日,“万浩车贷”业务员跟帅某某说,他的蒙迪欧汽车已经被卖了,但可以把车赎回来,要8万多元。

类似的案件还有11起,多名车主被“套路”。

单方认定借款人违约

而最令人匪夷所思的是,该公司单方认定借款人违约已经到了肆无忌惮的地步。

2017年11月20日,受害人屠某某以一辆奔驰B200作为抵押,向“万浩车贷”贷款36000元,实际到手32000元。

在受害人正常还款时,“万浩车贷”以受害人停车超过48小时违约为由拖走车辆,并让受害人去玉溪协商处理还款事宜。

受害人因害怕不敢与“万浩车贷”协商还车,屠某某的车至今未找回。

法庭上,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明、康某伟、李某烈、冯某周在借贷关系中以拖车行为索债,进而迫使被害人支付高额逾期费用,其行为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多次实施敲诈勒索犯罪活动,扰乱经济、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符合恶势力犯罪特征。

4名被告人系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应当认定为犯罪团伙。

法官检察官教你识别“套路贷”

他们常以“小额贷款公司”名义“广撒网”,一旦有人上钩,“套路”就紧随其后:先制造民间借贷假象,与受害人签订明显不平等的合同。在还款时故意造成受害人违约,用合同陷阱使其短时间内债台层层高筑,使受害人越陷越深。

同时,一些“套路贷”公司还采取威胁恐吓、非法拘禁、滋扰跟随等犯罪手段,强迫受害者偿还所谓的“债务”。

周法官表示,对于此类“人人喊打”的“套路贷”案件,法院将发挥审判职能,给予严厉打击。

西山区检察院检察官旷莒丹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要认清“套路贷”的危害,在寻求资金帮助时,不要受低息、无抵押等诱惑,要尽量寻找正规的金融机构办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