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老赖”周先生连夜从湖南来到融水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主动偿还了五万多元执行款,并恳求执行法官及时将其从失信黑名单中移除。

据了解,2015年1月,苏先生与融水某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向融水某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借款50000元,而苏先生的好友周先生为其提供担保。2017年1月,双方约定的还款期限到期后,苏先生未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偿还债务。融水某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遂向融水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融水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苏先生与周先生立即偿还融水某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51427元。

融水县人民法院的作出的判决生效后,苏先生与周先生依然未按照判决书的内容履行义务,融水某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1月向融水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向被执行人苏先生、周先生发出执行通知书及财产申报令、传票,要求两被执行人及时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周先生与苏先生均未在原居住地居住,且下落不明,无法与他们取得联系。执行法院同时使用法院查控系统对两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展开调查,经查明两被执行人名下无银行存款、无车辆、无房屋、土地、公积金等登记信息,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2018年6月,执行法官将两“老赖”拉入失信黑名单。

2018年9月,周先生在湖南做生意,因资金周转出现问题,急需要向银行办理贷款,但到银行后,发现自己被纳入失信黑名单无法办理相关贷款手续,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急忙连夜从湖南赶回融水,因“老赖”周先生被拉入失信黑名单无法乘坐动车,一路转了几回车才回到融水。周先生回到融水后,也顾不上休息,赶紧来到融水法院执行局履行了全部债务,“失信黑名单”里周先生也不再“榜上有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