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女士夫妇经营着一家百货店,因疫情影响,资金链受损,急需贷款资金周转运营。徐女士夫妇有一处位于沂源县某居民小区的房产,登记在徐女士名下,夫妻俩经过商量,以该处房产做抵押,向沂源博商村镇银行申请最高额抵押贷款获准。

8月4日,沂源博商村镇银行的负责人和徐女士夫妇到沂源县政务大厅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因为是首次启用“一张表”做抵押登记业务,在窗口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徐女士按照双方签订的《最高额抵押合同》和《个人借款合同》内容,填写了《主债权合同及抵押合同表》,工作人员以“合同表”做受理要件办理了抵押登记业务。

 

抵押登记(含首次、转移、变更)办理业务时,提交内容与抵押合同、借款合同一致的《主债权合同及抵押合同表》,是淄博市为进一步优化抵押权登记,畅通抵押登记办理渠道,出台的又一项便民利企举措。

沂源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自2022年7月12日起,在淄博市范围内,线上线下同步启用《主债权合同及抵押合同表》,积极与沂源博商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约谈,主动上门服务,就办理事宜进行了沟通,达成了全面启用“一张表”即《主债权合同及抵押合同表》办理抵押登记业务的共识。

徐女士与沂源博商村镇银行的最高额抵押登记,启用《主债权合同及抵押合同表》,从受理到办结用了不到20分钟。将十几页的合同浓缩为“一张表”做业务,节省了合同拍照时间,为档案资料减了负,更进一步提升了不动产抵押登记时限,极大地提升了不动产登记的服务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