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等再等发现按揭并未办成功

2016年4月,胡女士看中了位于黔江区舟白街道正舟路北段368号民族风情城B幢的一套门面房,“当时就签了认购合同,2017年6月改签为正式购房合同,并支付首付款30余万元。”胡女士指着购房合同第七条表示,按照约定,开发商应在60日内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

△ 胡女士的首付款发票。

△ 合同中关于权属转移的约定。

“但时至今日,我都没拿到房产证。”胡女士回忆,开发商从“正在办理”,到“银行政策有变”,再到“银行领导班子调整”,“各种理由一拖到现在已经三年多。”2019年底,焦急的胡女士将情况反映至黔江区住建委,得到的回复竟然是“因申贷资料不齐及银行政策调整导致未能成功办理按揭贷款”。

△ 从住建委回复中胡女士得知贷款未成功。

“如果是申贷资料不齐全,为何开发商不及时与我沟通,我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准备。”胡女士认为,自己在此期间已成功购得两套不动产,“所以申贷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就算是有,开发商也不该啥也不说,就让我干等着吧。”

查询得知门面已被开发商抵押

除了购房合同,胡女士与开发商同时签订的,还有一份《补充协议》及《托管合同》。根据约定,因胡女士所购门面房系武陵山旅游集散中心的文化旅游项目,为统一打造文化品牌,开发商需对该项目经营业态进行统筹规划、指导经营。

胡女士对此本无异议,但由于没有房产证,“就意味着既不能租也不能卖,甚至不能证明已经属于我。”胡女士表示实难接受开发商曾提出的“重新办理分期不收息、与合作融资公司融资”等解决方案,“因为无论哪一种,都未提及补办房产证。”

与开发商多次交涉无果的胡女士遂通过私人关系,前往黔江区不动产交易中心及相关银行查询该门面房的产权权属,竟得知早已被开发商抵押贷款,且有着相同遭遇的业主还不在少数。对此,黔江区住建委于今年6月签发的一份重大债务风险紧急报告亦证实,从2016年5月开始至今,民族风情城开发商重庆蜀陵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蜀陵公司”)将已售的38间商业用房向各银行办理了抵押权登记,多数还办理了顺位抵押。该报告指出,蜀陵公司将已售商业用房进行抵押贷款,且资金并未用于退还购房人,疑似存在违法行为。建议由正阳工业园区管委会牵头,相关部门积极配合,介入调查处理。

董事长个人代表称正积极解决

而类似胡女士的由于资料问题导致未能贷款的情况,张旭东表示,目前已在管委会及相关部门的多方协调下,决定由重庆银行、中国银行(黔江本地)为购房业主提供便利的、符合政策条件的贷款。“若的确查证属实当初是蜀陵公司未尽到及时告知申贷不通过,非购房人主观拖欠支付的,公司肯定会另行处理。”

张旭东表示,蜀陵公司现已设立专门账户用于相关资金的使用,并得到相关银行的政策支持,同意以“整押零解”的处理方式为业主们办理产权转移登记。该事目前正在朝着良性、积极的进程推动解决,“争取在国庆前后有一个阶段性的成果。”

“类似按揭贷款购房的情形,如因银行政策原因导致不能通过贷款购房的,由于合同约定了开发商协助购房人办理按揭贷款手续,开发商同样有义务及时通知购房人。”刘勍解释,此情况下双方可另行协商申请其他的银行、金融渠道贷款,或是变更支付购房款的方式。

刘勍认为,在房屋买卖合同关系中,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是最为重要的合同内容约定,需要双方积极配合。若开发商在出售标的房屋后再将房屋另行抵押或者出售的,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购房人可以主张不超过已支付房款一倍的赔偿。

“为防止出现一房二卖或者已购买未过户房屋被开发商或出卖人抵押,购房人应当尽快办理网签备案手续。”刘勍建议,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十日内,双方应到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申请,正式网签购房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