臣财贷款网2月15日讯,今日,在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的协调指导下,经四川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19位核心成员协商一致,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成都主城区(包括五城区和高新区)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统一降至25%;

成都其他地区和全省其他市州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25%降至20%。

同时,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

成都主城区(包括五城区和高新区)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45%降至35%;

成都其他地区和全省其他市州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40%降至30%。

通知指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结合本机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投放政策、风险防控等因素,在上述约定标准之上,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合理确定具体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

今日,部分商业银行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采访时表示,已收到上述文件,将严格执行。

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