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背景:为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提质增效的作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激励效用,鼓励和引导合作银行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缓解企业融资困难。

服务对象:在珠海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从事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工信部门确定的有关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持续进行研究开发、生产和服务的企业。

基金用途

基金不以盈利为目的,用途主要为建立风险补偿资金池,代为补偿合作银行机构开展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时产生的部分风险损失,未来视基金运作情况逐步将小额贷款公司纳入合作范围。风险损失主要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期间的本金,不包括利息及逾期后的罚息复利等。

风险补偿限额

单个企业每年最多可申请 1 个风险补偿项目,基金按照单笔不超过贷款本金 40%的标准进行补偿,每笔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申请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 1 年。

基金扶持方向

基金主要投向珠海市专利及商标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申请风险补偿的企业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入库企业;

(二)获得国家、省、市知识产权示范或优势企业称号的企业;

(三)珠海市高成长创新型企业(独角兽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

(四)入选珠海市创新创业团队和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的企业;

(五)国家、省或市创新创业、工业设计等大赛的获奖企业;

(六)近 5 年内获得国家、省、市、区科技立项的企业;

(七)符合我市产业布局和发展方向的、具有中长期发展前景的企业。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必须用于本企业或主要关联方技术研发,项目产业化建设、运营、管理、技术改造,流动资金周转等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用于其它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