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的李女士支付了5万元定金后,发现自己无法从银行贷款,于是她就想向售楼部拿回定金,结果遭到了拒绝。而李女士口口声声说,自己是被售楼人员误导了。

李女士:交5万定金 系被售楼人员误导

李女士

把征信报告交给她了,我就跟她讲这个贷款的问题能不能过,她是说可以过,百分之百没有问题。

中介公司业务员

手机上的招商的软件,让她做预审,预审过了。

银行要求李女士先还卡债 再进行贷款

李女士说,在得到售楼人员的确认后,她便缴纳了5万元的定金,和开发商福州市雍景湾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了楼宇认购书。之后她按照开发商的要求,前往指定的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李女士

我根本没有能力去还这个负债,我就不会去买这个房子,就不会交定金是不是,这很简单的道理。

开发商要求李女士履约 支付首付款

李女士在买房之前算了一笔账,根据自己的财务状况,除了5万元的定金,只够支付18万元的首付,如果把钱拿去还卡债,就无力支付首付。因此办理贷款的手续就耽搁了下来。

没多久,李女士就收到了开发商发来的催款函。在双方签订的楼宇认购书上约定,若因李女士原因未按时签署购房合同的,则视为李女士违约,开发商有权将该房屋出卖给别人或做任何处理,并且不再退还定金。而对按揭方面的问题,认购书写明:购房者不能以银行或自身原因造成无法贷款或贷款金额不足为由,拒绝签署购房合同或解除认购书,否则,开发商将不退还定金。

如今面对贷款办不下来,而可能失去5万元定金的处境,李女士认为,开发商售楼人员对她进行了明显的误导。

是否确认过债务问题

李女士和销售人员各执一词

针对李女士所说的情况,销售人员回忆起当时签约时的过程。签约当天,双方手上都没有征信记录。采访过程中,销售人员在签约前是否有明确询问过李女士负债方面的问题,成为双方争论的焦点。

全程在场的中介工作人员认为,双方可能对负债问题存在误解。售楼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已将情况反馈到公司,一周后将会跟李女士进行回复。

中介公司业务员 是有问说小额贷款这一方面的,小额贷款可能误会成没有,可能信用卡这些,可能双方误解了这个问题。售楼部 相关负责人如果是因为我们的忽悠,坑蒙拐骗,把你5万块钱交进来了,导致现在的情况,那不是更难堪。这边的情况我也跟领导那边反馈过了,差不多时间是一周左右,到时候会跟您回复,如果说到时候最终的结果有两个,要不然就是退,要不然就是挞定(没收定金)。如果说到时候还是挞定的话,您这边可以保持您所有的权益,诉讼也好,怎样也好,都是您的权益。

银行:是否贷款考虑多项因素

对此银行方面表示,李女士虽然征信没有问题,但征信记录只是贷款资格审查的一项内容,银行通过系统和人工并行审核,还会评估申请人的还款能力,以及是否被起诉等多方面因素。李女士负债16万元,虽然每个月按照最低标准进行还款,但银行经过初步审核,认定她不具备还款能力,因此拒绝了她的贷款申请。

帮帮团提醒

另外,还可与开发商协商,签署补充协议,约定如果发生贷款办不下来的情况,双方如何处理,尽量避免类似纠纷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