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担保贷款,是以符合条件的创业者个人或者小微企业为对象,由创业贷款担保基金提供担保、财政部门给予一定贴息的贷款业务。
一、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1、贷款对象:经营场所在赤峰市内的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2、贷款额度和期限:最高额度为20万元,高校毕业生最高额度5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3、利率和利息:利息由财政部门和个人共同承担,以本月LPR为3.7%为例,个人需承担利率为2.2%。
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1、贷款对象:经营场所在赤峰市内依法设立的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
2、贷款额度和期限:最高额度为3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3、利率和利息:利息由财政和企业共同承担,以本月LPR为3.7%为例,企业需承担利率为2.2%。
办理方式:申请人到经营场所所在地就业服务中心办理。
市本级:0476-5891526
红山区:0476-5771087
松山区:0476-8441793
元宝山区:0476-5850273
阿旗:0476-7274022
左旗:0476-7867325
右旗:0476-6220432
林西:0476-5331528
克旗:0476-5833800
翁旗:0476-6326682
喀旗:0476-3757713
宁城:0476-4229134
敖汉:0476-4320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