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仅供参考,以政府全文、权威解读为准) 9月30日呼市公开了《呼和浩特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实施方案》,特辑录相关条款分析。文件提到,要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调控目标,促进市场健康发展。按照笔者理解,市场稳的重要一方面是价格稳。

第一,关于土地出让方式,“限地价、竞房价、竞配建”中设定土地溢价率上限,超过这个限制后仍没有成交,转为竞争房价、或者配建或摇号方式确定。目前,北京的很多地块出让是直接在文件中,限定地块未来房屋的产品均价和最高售价的。按本文件理解可能是超过溢价率后,方式之一是由开发企业报未来房价,看谁未来售价较低。如果这样的话,也等于说地块未来的最高房价也就限定了。

文件中还提到了,“限房价、竞地价”的出让方式,如此“商品住房分区域限定上市房源销售价格”,这有利于房地产价格稳定,开发企业会实现测算好拿地价格。

第二,贷款政策中,首套房比例不低于20%,二套房为40%。比较重要的是三套房及以上不办理商业贷款。当前尚未发现呼和浩特有限购政策。此次,三套房停止商业贷款有助于打击多套房投资行为。很多城市居民的投资渠道较为狭窄,自然房屋成为较好的投资标的。

第三,关于领取预售证,已经取得预售证项目应该10日内一次性公开销售,有些城市已经有类似条款。在手续齐备、企业与住建部门、金融机构签订资金监管协议后,可正负零办理预售许可证。按笔者理解,正负零一般就是挖坑然后施工到水平面。该政策有利于开发企业快速销售,向市场投放更多房源,增加市场供应。

第四,关于网签备案,开发企业与购房人签订合同5个工作日后必须办理网签备案,并以此作为办理按揭和公积金的凭证。这也是防止开发企业一房多卖、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措施。根据物权法,买房人可申请预告登记,未来未经预告权利人同意,转移不动产所有权、设定抵押权等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