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积金中心给出了明确回复:计划下半年开办公积金偿还商业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市公积金中心答复说:1、我市已开办商业住房贷款在符合条件时可以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转为公积金贷款后,职工可以选择逐月或按年度两种方式进行提取还贷。2、目前我中心已经开始对本市商业住房贷款相关数据进行分析调研,计划下半年开办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每月还几千甚至上万的商贷,对于“房奴”来说压力很大。如果每月能用公积金还商贷,将大为缓解还贷压力。公积金偿还商业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一旦开办,势必释放很大的购买力,对楼市特大利好!

具体如何办理?需要什么条件?我们拭目以待。一旦公布,将及时转发解读。

相关政策

组合贷、商转公

目前徐州公积金和商业贷款互通的相关政策,一是组合贷,二是商转公。

组合贷: 是指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组合使用。

目前徐州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为个人最高50万、家庭最高70万,在主城区买房远远不够用。完全用商业贷款,利率太高。所以,组合贷就非常合适了。

徐州职工办理组合贷款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购买商品住房或存量房(二手房)为唯一套住房;

2、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

试行期间,已付清全款的商品住房、存量房(二手房)的、“商转公”贷款及异地贷款不得办理组合贷款。

商转公: 是指商业住房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

徐州商贷转公积金贷款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需要单位和个人连续、足额、正常缴存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的职工,购买自住住房且在无其它债务,无不良信用的情况下,可以申请。

办理“商转公”需要的材料,最重要的一项是:银行出具的一次性还清贷款证明或凭证(原件)。

也就是说,必须要把商贷的钱还完解押后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这让很多购房者为难。为此,市公积金中心开通第三方代还业务,对申请“商转公”没能力自筹资金还款的职工,提供代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