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据媒体消息称,自10月8日起,中国工商银行新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采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方式。

据了解,为确保利率基准转换工作平稳过渡,有效落实区域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工行稳步推进个人住房贷款应用LPR工作。

另悉,于8月17日,央行发布“2019第15号公告”称,为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提高利率传导效率,推动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决定改革完善LPR形成机制。即日起各银行在新发放的贷款中主要参考LPR定价,并在浮动利率贷款合同中采用LPR作为定价基准。新的LPR于每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公布。

于8月20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改革后的首次报价诞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4.25%,5年期以上LPR为4.85%。

于9月20日,LPR迎来改革后的第二次报价,当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1年期LPR为4.20%,前值为4.25%,5年期以上品种报4.85%,上次为4.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