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伟/发自北京

经营贷流入楼市整治之风又刮起。

6月2日,深圳市地方金融局发布公告称,为防止经营性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近期,对辖内9家主要从事赎楼担保业务的融资担保公司进行集体监管约谈,并将全面排查经营用途贷款担保业务,重点自查涉及房地产“贷款担保”或“委托贷款”相关业务。

价值1000万元的房产,通过上述方式可以帮助客户省下60万、70万元的税费,唐雪称,客户公司名下没有公司的问题,可以处理;至于监管方面的风险,也有相应的办法对其进行规避。

5月31日,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开展“过桥贷”“赎楼贷”业务的通知》。

通知中提到,近期,广东银保监局在核查银行个人经营贷、消费贷违规流入楼市工作中,发现个别小贷公司基于银行出具的经营贷同贷书等文件向其客户发放贷款,供其客户资金周转、提前使用未来经营贷资金,但其客户将上述资金用于偿还住房按揭贷款,再利用经营贷资金偿还小贷公司贷款,实现用经营贷替换住房按揭贷款的真实目的。

小贷公司的上述业务虽然基于银行经营贷发放贷款,但因贷后管理把关不严客观上造成银行机构住房按揭贷款额度虚增,助推银行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6月1日,银保监会召开“近期监管重点工作新闻通报”发布会并表示,前期针对一些城市经营贷违规流入房地产的苗头,银保监会会同住建部、人民银行采取措施,保持监管的高压态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银保监会还会同住建部、央行成立了专门工作组,赴热点城市进行现场指导,督促各地深挖违规线索、追查到底、查实查透、严肃问责,坚决遏制经营贷违规流入房地产苗头。

排查中发现,一些企业和个人挪用经营贷手段多样,通过各种方式规避监管要求。有的拆入资金全款买房后,申请经营贷款偿还买房资金;有的借款人将个人经营性贷款资金在多家银行账户间流转套现,以掩盖买房目的;有的编造交易背景、虚构贷款用途等。一些银行贷前审核不到位,贷后资金管理不足。一些中介机构协助包装贷款材料、提供过桥资金,协助借款人绕过银行审批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