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不开车”已经成为群众最为熟知的交通安全常识,但是仍旧有不少驾驶人以身试法顶风作案,这其中不乏一些职业驾驶人,因为一时侥幸最终砸掉了自己的饭碗。

2022年6月8日夜间,乌海市公安交管支队国道大队值班警组在110国道开展夜查行动,大约23时45分左右,一辆白色的小型越野车驶入了交警的检查点,当车窗摇下的一瞬间,一股浓烈的酒气顺着缝隙倾泻而出。

现场民警立刻将驾驶员带离车辆,同时将车辆停靠在安全区域。经过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驾驶员韩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18mg/100ml

民警随即带其到医院采取了血样,经过检测,韩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18.616mg/100ml,已经达到了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国道大队民警了解到,韩某某去年才贷款买了一辆货车,想着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尽快还完贷款,同时也为家庭创造更多的经济收益,然而一时的侥幸,为自己带来了沉重的代价,目前韩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国道大队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而他赖以为生的B2驾驶证,也已经被吊销,这也就意味着韩某某因为一时胆大妄为,亲手砸掉了自己的饭碗,只留下了满腔的悔恨和巨额的贷款,接下来韩某某需要为如何偿还贷款和养家糊口发愁了。

内蒙古交警提醒:

一时侥幸,带来一生悔恨,韩某某醉驾带来的后果不可谓不大,但究其原因,错不在酒而在人,希望每一个驾驶人都能够自觉遵守法律规定,让安全常伴左右,让幸福相伴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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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核:张 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