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信用社申请,2019年9月东兰法院向被执行人韦善某送达支付令,但韦善某恶意躲避,故意中断联系方式,拒绝沟通,拒不配合履行还款义务,拒不办理逾期续贷手续。因韦善某一直未履行,还玩起了躲猫猫,2020年5月,信用社向东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执行法官得知被执行人韦善某目前在广东省东莞市一工业园区内打工。5月31日一大清早便驱车赶往千里之外的广东省东莞市寻找被执行人。

由于无法确定被执行人的具体位置,东兰法院执行法官一行来到东莞市塘厦镇林村派出所,在当地派出所民警帮助下查找被执行人住处。经过一天的缜密调查布控,执行法官掌握了被执行人的工作地点和行动规律,就等被执行人露面了。6月2日,法院工作人员来到被执行人工作的广东省东莞市某电子公司,执行法官向该公司经理说明来意,向公司财务调取其工资收入情况,并在车间主管的帮助下找到了被执行人韦善某。

对被执行人宣读拘传决定后,东兰法院执行法官继续驱车行驶10多个小时,将其顺利押解返回东兰原籍。在东兰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组织被执行人、申请人面对面共同协商,并对韦善某进行思想动员,让其主动履行义务。经过近4个小时的动员,韦善某依然还款态度消极,仅向申请人还款一万五千元,因韦善某有能力而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执行法官决定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天措施,坚决维护申请人权益,捍卫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