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当然是为中小企业和广大私营创业者更好地生产经营服务的。但是作为法治社会公民所应当具备的法律素养,作为借款人的中小企业和广大创业者还是要多掌握一些关于借贷的常识性知识,以达到防患于未然的目的。

第一,民间借贷应当以合法、自愿为主要原则。其实,任何所谓的民事法律行为都应当以合法、自愿为其根本和出发点,除此而外是无法享受到任何收益和法律保护 的。尤其是金钱往来频繁的资金借贷活动,无论对于借款人还是民间借贷机构,都应当本着合法、自愿的前提进行各种民事活动和行为。否则,若是民间借贷损害了 相互之间的利益或者社会公共秩序,都是无法受到法律保护甚至有可能触犯法律进而受到法律制裁的。

第二,所谓“空口无凭、立字为据”,民间借贷过程中的各种手续、协议、合同要进行妥善保管和备份。当然,借与贷的双方当然是本着和平共处、利益共享的目的 来进行合作的。但是不可否认,在各类民事纠纷和民事案件中,借与贷双方最终对簿公堂也是不罕见的情况。作为借款人尤其要掌握好各种协议、手续的证据,必要 时可以进行备份以防万一。

总之,借与贷双方是一种互利共赢的关系,双方淡然都希望能够平和、友好地完成所有民事法律行为,甚至今后更好地合作。比如,借贷机构要考虑借款人的还款能 力和诚信水平,借款人要考虑借贷机构的服务水平和经营资质,这都是无可厚非的考量。但是做好相应的风险防范工作,本身就有利于民间借贷的顺利进行和健康发 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