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贷款是指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也就是一般意义上的房产证,土地证等)作为借款抵押,取得借款的同时按期付息。在双

方的借贷关系存续期间房屋产权仍由产权所有者管理,债权人只需要按照利率定期取息,不过并没有使用管理房屋的权利,等到借款

还清,产权人将房契抵押收回即告终结。如债务人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履行债务,那么债权人就有权依法处分债务人所抵押的房屋,并

在处分抵押房屋所得价款中优先获得赔偿。 
办理房屋抵押贷款必须有着一定的规定条件,不管是银行还是其他的各金融借贷机构要求基本大同小异,本质是相同的。它的具

体要求包括以下的几个方面:
首先就是在贷款到期日的时候实际年龄一般不能超过65周岁。其次就是要有正当职业和比较稳定的资金来源,要有按期偿还贷款

本息的执行能力。最后就是愿意并且能够交出贷款人所认可的房产抵押;房产得共同所有人同意其有关借款和担保行为,并且愿意承

担一些列的相关法律责任。
还有就是所抵押房屋的产权一定要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各种上市交易的相关条件,并且要能够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在之前要

没有做过做任何其他的抵押。
所抵押房屋不能列入当地城市改造拆迁的规划,一定要有房产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所颁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
抵押物所有人可以是借款人本人或者是其他人。以其他人所拥有的房产做抵押的,抵押人必须出具房屋所有人同意借款人将自己

的房产作为抵押申请贷款的书面承诺,并一定要求抵押人和配偶以及其他房产共有权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