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次在园区用人单位就业的参保人员及在园区内办理过一次性提取或区外转出后回园区重新参保人员,单位在申报缴费前3个工作日(年申报缴费单位应于每月1-13号)至单位注册地的“园区劳动合同管理窗口”报送人员合同,同时联动完成人员参保登记。单位次日自行在中心网站上查询“联动”结果

  2、联动结果显示异常的,单位填写《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参保人员基本信息表》、《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参保人员增加表》及《劳动合同信息报送表》等材料到中心办理人员参保登记手续

  3、确认本单位的参保人员相应手续已成功办理后,即可办理参保人员的缴费手续

  办理时限月申报单位缴费3个工作日前,年申报缴费单位应于每月1-13号办结时限当日办结

  所需材料

  1、;

  2、一式二份(5人或5人以上需提供电子文档);

  3、一式二份(5人或5人以上需提供电子文档);

  4、《园区用人单位劳动合同信息报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