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的的钱不还会有什么后果: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贷款机构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如果贷款机构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贷款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贷款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基本上不会有影响,以后按时还款即可。

当购房人无法按期还贷时,贷款银行作为抵押权人会向贷款人催还贷款。

如果一期、二期不能按期还款,银行并不一定立即行使抵押权,但积累到一定程度,银行就会行使这一权利。这时,贷款人就要根据实际情况权衡利弊。如果贷款人已大部分归还,就可以考虑临时接济,归还其余的贷款本息。如果不是临时的困难,就应当考虑采用其他办法来解决。比如征得银行的同意,将购买的房屋转让,用转让所得款归还贷款。或者征得银行同意,由新的购买者与银行订立抵押合同,由新的购买者继续履行还款义务。这虽然不是理想的方法,但比这银行通过拍卖或诉讼来解决,要主动的多,经济损失也更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