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保证责任。


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2、连带保证责任。


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

主贷人如果是不还款,对担保人的影响主要表现有:

1.会导致逾期记录出现在担保人的征信中,导致担保人的信用受损。

2.担保人需要承担还款的责任,贷款机构会要求担保人进行还款。

3.贷款机构除了会打电话向借款人催收,也会打电话联系担保人进行催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