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贷款评估费的收费标准,国家没有明文规定,而是随行就市,也就是评估机构收费标准由市场调节。北京市中介机构目前的收费标准是(商品房):房屋总价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42%,100万元到500万元的(含500万元)累进计费率为0.3%,500万元到2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12%,2000万元到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6%,5000万元以上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12%。抵押贷款也有的收费还按照住房和商用房来区分,住房的收费标准在400-1000之间,商用房是1000起步,超过500万的按照房子总金额的千分之一来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