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综合授信"是指银行以提供授信额度的方式向受信人提供资金融通的操作方式。重要的功能是可在总额度下循环获得贷款,一次授信,多次贷款; 也可在总额度下为他人提供担保(担保的对象仅限于同一授信人处申请的贷款)。申请贷款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贷款到期日一般不超过55周岁; 具有贷款行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身份; 有合法、稳定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须提供资料:有效身份证件和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个人收入证明; 个人综合授信申请表(您可从身边的我行营业网点获取); 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授信额度:个人综合授信额度包括质押额度和抵押额度。分别设置如下: 以银行认可的质押物(银行定期存单、银行代理发行的国债)提供质押担保的,人民币定期存单(国债)质押率不超过面额的90%,外币定期存单质押率不超过面额的80%; 以房产进行抵押的,抵押额度不超过我行认可的抵押物价值的70%;

注:银行将在每年重新设定/调整授信额度。

授信期限:授信有效期限不超过5年;

申办流程:提出申请——银行审批——签署合同——办妥手续——贷款发放——客户还款就是对公对私 都能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