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商业贷款可以再公积金贷款的。

有商业贷款再申请公积金贷款有以下两种情况:

1.如果您的购房时间在一年半以内并且连续正常缴纳公积金半年以上,可持:(1)一年半之内的房管部门备案的网签合同;(2)一套房首付不低于30%、二套房首付不低于50%的地税票据。(3)身份证;(4)户口本;到公积金服务大厅领取贷款审批表。

借款人有商业贷款的同时申请公积金贷款,严格核实借款人的家庭收入及还款支出比例,即: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家庭总收入的50%,贷款额度最高10万元,只能采取两名人员担保方式。两名担保人是在德州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并且其中一名必须是行政事业单位人员。此外,已办理一年期商业贷款的借款人,所申请公积金贷款额度与商业贷款之和不超过35万元。

2.如果您的购房时间超过一年半,您需要还清商业贷款再申请公积金贷款。不过,您在还款前可持购房合同、地税票据、身份证到公积金服务大厅审查是否具备贷款条件。贷款额度是商业贷款未偿还的本金部分(保留到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