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新增贷款业务的审批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I、申请人申请——经办行或业务部门客户经理受理——调查并形成尽调报告——客户经理、部门负责人、经办行行长逐级审批 II、提交分行公司业务部——主审人审查并形成风险评价报告——报部门经理 III、提交授信评审部评审——获得主审人评审意见 IV、上贷审会进行决策——依项目情况形成支持、有条件支持或报更高一层决策部门决策、不支持等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