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来说划拨的是指土地使用证。根据法律规定,单独以划拨土地使用权是不能进行抵押贷款的。但是,如果土地上有房产,而且房产有所有权证,且该房产不属于国家禁止抵押的房产(如学校、政府机关等公益性质的房产),那么可以以该房产为抵押物向银行申请贷款,其地下土地可随着办理抵押。

其次,划拨土地的抵押必须经土地使用权证的上级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抵押的书面文件,并且在测算抵押担保值时,需扣除该项土地的出让金。

再次,需要注意的是,抵押时必须房地一体,不得分开抵押。

安置房的土地性质属于划拨,如果没有房屋产权证不能贷款,有房屋产权证可以贷款,拆迁安置房可以贷款,但一般不需要贷款,因拆迁补偿款肯定高于购房费用的。

对于拆迁安置房贷款的办理条件,不同的地区,其规定可能有所不同。如果贷款对象是已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可以参考以下办理条件:

1、具有本市区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在申请贷款时,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新开户职工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

3、实际发生拆迁安置房的行为;

4、同意以贷款所购买安置房的房产价值全额作为抵押;

5、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且个人信用良好,具有足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借款人夫妻双方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