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抵押必须去车管所登记抵押,抵押后才能产生法律效力,抵押主体必须是本人,需要本人去。
1、客户提供需抵押贷款车辆的材料;
2、由借款方评估人员对需抵押车辆进行评估;
3、借款方与贷款方协商抵押车辆价值;
4、借款方与贷款方签订车辆抵押合同并同时进行公证;
5、借款方与贷款方至车辆管理所办理抵押登记并办理相关证明;
6、贷款方将车辆行驶至借款方所指定的停车场,将所有车钥匙交公司保管借款方开出收件清单同时交付抵押款额;
7、抵押期满后,由贷款方至借款方办理还款解除抵押手续,偿还全部借款,配合借款方车辆管理所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领取车钥匙;
8、贷款期满后,解除抵押。
车辆解除抵押手续不是必须需本人去,可以委托别人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一,写授权委托书。
二,携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三,提供以下资料:
1、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2、《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
;3、属于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解除抵押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抵押权人还应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机动车登记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