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按揭贷款评估费原则上有银行或者公积金中心承担,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商业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心,在个人购房信贷中,对房产价值进行评估,进行评估,是对抵押物进行评估,是其降低风险的必要措施,抵押物评估费是信贷成本的一部分,按建设部、人行、银监会《关于规范与银行信贷业务相关的房地产抵押估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住房[2006]第8号)的规定,理应由商业银行或公积金中心承担,但双方另有约定的,可以从其约定。

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与银行信贷业务相关的房地产抵押估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住房[2006]第8号三、房地产抵押估价原则上由商业银行委托,但商业银行与借款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估价费用由委托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