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安全角度来讲,当然是本人亲自去拿好。合同是一式两份,银行和借款人各留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这个意思就是,如果如何你和银行之间因为贷款的事出现纠纷要打官司,法官会要求你们提供贷款合同作为辅证,如果你没有合同在手,如何抗辩银行?这就是合同原件的意义所在,你说这么重要的东西,你放心别人去拿吗?银行也不放心啊,万一别人替你拿,丢了怎么办?你要银行补,银行也不愿意补给你啊。\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