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归集是指银行根据存款人的要求,定期或实时将其指定账户的资金全部或部分转往其他指定账户,或从其他指定账户转往另一指定账户的行为。

资金归集包括同一法人内部和不同法人之间的资金归集两种类型。每种类型都分为向上归集和向下归集两种情况。

  资金归集是指集团公司对下属公司指定账户确定“留底资金”对超过“留底资金”部分的资金由银行业务处理系统在日终自动上划到总公司指定的现金管理账户中。有利于集团公司对下属公司的资金实现统一规范管理,提高整个集团的资金使用效益。  据悉,多家银行均开通资金归集功能,与招行可进行资金归集业务的银行包括,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和交行,以及中信银行、民生银行、浦发银行、广发银行、深发展银行(现平安银行、兴业银行、光大银行、上海银行和北京银行。  首批试点的29家银行包括工农中建交这五大行,以及中信银行、民生银行、浦发银行、广发银行、深发展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光大银行、上海银行、北京银行、华夏银行、天津银行、广州银行、东莞银行、广州农商银行、顺德农村商业银行、天津农村合作银行、渤海银行、北京农商银行、深圳农商行、东莞农商行、邮储银行,以及外换银行、新韩银行和韩亚银行三家外资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