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款申请人应提供下列申请资料:

1.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等。

2.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法院判决离婚的生效文书等。

3.购房证明:

(1)购买期房、现房的,提供经住建部门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附件或补充协议。

(2)购买再交易房的,提供经住建部门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4.首付款证明:

 (1)购买期房、现房的,提供首付款收据,刷卡POS单或现金收款单等。

(2)购买再交易房的,提供买卖双方确认的银行转账凭据、银行现金缴款单、首付款收据、资金监管凭证等。

5.缴存住房公积金相关资料:

(1)省级分中心、石油分中心以及异地中心缴存职工,提供缴存使用证明、附有记账日期的缴存提取明细。

(2)需对本实施细则第五条所述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已满6个月进行认定的,应提供下述资料:

①职工变更了住房公积金缴存中心的,应提供原缴存中心出具的缴存提取明细。

②单位补缴前期未缴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社保参保缴费资料及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补缴情况说明。

③退役军人将部队住房公积金转入补缴至公积金中心的,应提供原所在部队出具的转业证或退役证、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明细等资料。

(3)省级分中心、石油分中心以及异地中心的缴存提取相关资料,如借款申请人授权成都公积金中心通过住房公积金共享平台等渠道查询,且能获取查询结果的,可不需要自行提供。

6.收入相关资料:

详见本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组合贷款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部分应按贷款银行要求提供收入相关资料。

7.委托扣款账户:

符合贷款银行扣划要求的借款申请人(不含共同申请人)个人借记卡Ⅰ类卡。

8.成都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一、公积金首付提取,是指一些购房的人,自己交的有住房公积金,在买房的时候需要钱,没有钱付首付的情况下可以提起公积金做首付,当然也是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的。

二、公积金首付款提取条件

提取条件如下:首先,房屋的性质需要是商业性住房,这种情况下贷款,才可以提出公积金来付首付款;其次,提取时要提供房屋管理部门的购房合同原件,如果是二手房,需要提供契税完税凭证;最后,如果想要提取,还要先去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填写一下申请表,并和银行签订支付协议书,之后才可以提取。

三、购房公积金买房首付比例是多少?

首套房首付比例是3成左右,二套房首付比例是5成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