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庆云农商银行面向个人(家庭)或企业推出了用于购买整套光伏分布式电站设备的“幸福阳光”光伏按揭贷款。



山东淄博邮储银行“光伏小额贷”


邮储银行淄博分行结合辖内实际,主动联合沂源县财政局、扶贫办等政府部门,创新开发了“光伏发电扶贫惠农小额贷款”产品,并在沂源县进行首批试点。


邮储银行负责对有购机需求的贫困户进行资金支持,并在贷款额度、产品利率、还款方式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财政部门按照一定比例出资建立贷款担保基金,为扶贫贷款进行补充担保;扶贫办则负责提供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单,并协助邮储银行进行客户调查,畅通沟通机制。


河南省“清洁贷款”


贷款对象: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中资企业或中资控股企业(即“项目业主”)。


贷款额度:项目申请贷款一般不超过7000万元人民币,重大项目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原则上最高不超过总投资的35%)。


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对于公益性显着、投资回收期长的项目,可适当延长至5年。


贷款利率:在同期人民银行指导利率基础上下浮15%。


江苏银行“光伏贷”


贷款对象:投资建设和经营光伏发电项目的企业法人,既可以是项目公司,也可以是项目公司的主要控股股东。在综合考虑上网条件、工程造价、股东实力等因素的基础上,我行择优重点支持并网型晶硅光伏发电项目及分布式电站。


金额:应根据借款人项目总投资、自有资金金额、实际融资需求量及已落实可用于还款的现金流确定,贷款金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70%,覆盖额度高;期限:原则上贷款期限不超过八年(含建设期),覆盖期限长;利率:应在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基础上根据客户的信用状况、风险程度及借款人对我行的综合贡献水平适当浮动确定(较同类贷款项目综合成本下调2%,维持8%左右)。


担保:光伏发电项目贷款应采取我行认可的担保方式,可以是抵押、保证和质押担保方式的多种组合,我行创新了以收费权和光伏发电设备分别质押和抵押的担保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