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满足当地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就好贷。

1.年龄不超过国家退休年龄,且在公积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

2.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3.申请时在公积金中心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没有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4.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20%;

5.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6.能提供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7.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