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调整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调整市本级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的通知》,明确从2023年3月1日起,对市本级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调整范围

此次调整范围为市本级公益性岗位人员,包括在岗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和新招录的公益性岗位人员。

补贴标准

调整后,市本级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为:一级岗位2100元/月,二级岗位1900元/月,三级岗位1700元/月。其中,一级岗位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技能等级为高级技工及以上人员;二级岗位为具有中专或高中及以下学历或技能等级为中级技工人员;三级岗位为初中及以下学历或无专业技能人员。

补贴发放

公益性岗位补贴由市财政统一发放,具体发放时间和方式由市人社局另行通知。补贴标准的调整,不影响已享受更高补贴标准的公益性岗位人员的补贴发放。

其他

此次补贴标准调整,旨在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市公益性岗位补贴制度,调动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积极性,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广人社办发〔2019〕10号

市级相关部门:

2018年8月27日,市政府下发《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广府发〔2018〕19号),将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1380元调整为每月1650元。为确保市本级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实际收入不下降。经2019年1月22日七届市人民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同意,市本级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自2019年2月1日起调整为每月1450元。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元市财政局

2019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