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缴纳年限

医保缴费年限一般从参保当年开始计算,达到国家规定的缴费年限后,参保人员可以享受医保待遇。

缴费年限规定

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的缴费年限不同。城镇职工医保缴费满25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满30年,达到缴费年限后可办理退休手续,并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

退休后医保缴费

退休后,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由所在单位或个人继续缴费,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由个人缴费。退休后补缴医保年限,可以补齐达到国家规定的缴费年限,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

医保缴费中断处理

如果医保缴费中断,重新参保后需要重新累计缴费年限。中断期间的缴费年限不计入累计年限。但如果中断时间不超过3个月,可以申请补缴,补缴后缴费年限可以继续累计。

医保待遇享受条件

享受医保待遇需满足缴费年限和参保条件。缴费年限达到国家规定年限后,且参保状态正常,参保人员及其家属可以享受医保报销、住院津贴等待遇。

异地医保缴费

异地参保人员需要在参保地缴纳医保,缴费年限按照参保地规定计算。异地参保人员达到缴费年限后,可以转回原户籍所在地享受医保待遇。

医保缴费方式

医保缴费可以通过单位代缴、个人网上缴费、银行代缴等方式进行。缴费金额根据参保类别、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等因素确定。


按照目前的政策,如果在单位办理养老保险退休手续(退休后按月领取养老金)那么退休后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则不受年限限制,但是退休后单位仍要承担退休职工每月15元的大病救助费用。

如果是个人参保则受以下规定限制:

(一)参保人员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时,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男不少于25年,女不少于20年,其中实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必须不少于15年,可以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本通知实施前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实际缴费或累计缴费年限未达到最低年限要求的,应一次性补齐实际缴费年限的医疗保险费用,仍未达到累计缴费年限要求的,再补齐累计缴费年限的医疗保险费后,方可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补缴的医疗保险费用,按补缴时的缴费基数、缴费率计算。

(二)国有企业失业人员,参保后连续缴费至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不受累计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的限制。1、本通知实施前停止享受失业保险金的,自本通知实施后60日内,办理参加(接续)基本医疗保险手续。2、本通知实施后失业的,自停止享受失业保险金后60日内,办理参加(接续)基本医疗保险手续。个人参保人员退休后每月需缴纳15元医疗救助金,享受随单位参保的人员的同等医疗保险待遇。

如果您对当地的“医保需要交多少年”这个问题有疑问,不妨拨打社保电话12333咨询,或者登陆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看具体的医疗保险政策,还可以直接前往各社保服务网点,办理医保查询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