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文章辞职后失业保险的申请

如果因公司停业、裁员或其他非个人原因通过文章辞职,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申请条件是近一年内有失业保险缴费记录,且失业前已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以上。

申请流程

向户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提供相关材料,如身份证、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会发放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的计算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因地区而异,一般为失业前一个月平均工资的50%-80%。领取期限最长为24个月。

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情况

如果您因个人原因辞职,或失业前未缴纳满一年失业保险,则不符合申请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此外,如果失业后有新的就业或自谋职业收入,也可能影响失业保险金的领取。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方式

失业保险金可通过银行卡或邮局领取。领取时需携带身份证和失业保险金领取通知书。

失业保险的注意事项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需要定期到社保经办机构报到,并登记求职情况。未按规定报到或故意隐瞒求职情况的,可能会被暂停或取消失业保险金。

常见问题解答

1. 我是通过文章辞职的,是否可以申请失业保险金?

是的,如果符合其他申请条件,可以通过文章辞职的也可以申请失业保险金。

2.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是多少?

最长为24个月。

3. 是否需要在社保经办机构报到?

是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需要定期报到并登记求职情况。


辞职后失业保险怎么办?

《社会保险法》第45条、第51条、第52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领取失业保险金程序

1、用人单位出具证明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转移手续。

2、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

办理失业登记是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重要条件,失业登记的主要内容有失业人员的个人情况,原就业情况,失业时间、原因等失业情况。办理失业登记后,失业人员一般可以接受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提供的免费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服务;参加适应市场需求的职业培训并按规定减免培训费用;按规定享受各项就业扶持政策;符合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的,按规定申领失业保险金和其他的失业保险待遇。

3、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以下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明;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经办机构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后,应当及时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对审核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计算申领者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数额和期限,在失业保险金申领表上填写审核意见和核定金额,并建立失业保险金领取台账,同时将审核结果告知失业人员,发给领取失业保险待遇证件。对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也应告知失业人员,并说明原因。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可以由经办机构开具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